專題黨課:深學細悟重要思想踐行使命擔當奮力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全局黨員干部會議,我以“深學細悟重要思想、踐行使命擔當、奮力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為題,與大家共同學習、深入交流。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如何準確把握新時代信訪工作的歷史方位和職責使命,如何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是我們每一位信訪干部必須深入思考和回答的時代課題。
下面,我將圍繞三個方面,與同志們進行探討。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重要思想的核心要義與時代價值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信訪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系統回答了信訪工作是什么、信訪形勢怎么看、信訪工作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了內涵豐富、思想深邃、邏輯嚴密的科學理論體系。這一重要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們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學深悟透其精神實質,必須牢牢把握以下幾個核心要義。
第一,深刻領會“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場。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信訪工作的首義在于時刻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這一重要論述,鮮明地指出了信訪工作的政治屬性和人民底色。信訪工作直接面對人民群眾,處理的每一起信訪事項,都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人心向背和黨的執政根基。我們必須始終站穩人民立場,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來信當家書,把群眾反映的問題當家事,把信訪工作當家業,帶著深厚的感情、強烈的責任去履職盡責。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信訪工作的本質是群眾工作,衡量我們工作成效的最終標準,不是看了多少文件、開了多少會,而是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解決了多少,是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得好不好,是群眾的滿意度高不高。我們要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不斷夯實黨長期執政的群眾基礎。
第二,深刻領會“黨的領導”的根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這是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最高原則和最大優勢。信訪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許多矛盾和問題成因復雜,單靠一個部門、一個單位往往難以有效解決,必須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構建起齊抓共管、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我們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自覺將信訪工作置于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要健全完善黨領導信訪工作的體制機制,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確保中央關于信訪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我們局黨組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班子成員要履行好“一崗雙責”,全體黨員干部要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信訪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
第三,深刻領會“法治軌道”的根本路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這為我們推動信訪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正確方向。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信訪工作的法治化建設步伐顯著加快,特別是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訪工作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信訪工作的黨內法規,為信訪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它明確了信訪工作的原則、職責、程序、監督和追責,標志著我國信訪工作進入了全新的法治化階段。我們必須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將法治精神貫穿于信訪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在接待受理環節,要依法保障群眾的信訪權利;在辦理處置環節,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在督查問責環節,要依法推動責任落實,確保案結事了。我們要積極引導群眾依法、理性、有序信訪,自覺維護社會秩序,通過法定途徑反映訴求、解決糾紛,真正實現“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第四,深刻領會“源頭治理”的根本方法。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要堅持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這揭示了信訪工作的客觀規律,是從根本上解決信訪問題的治本之策。大量實踐證明,信訪問題“表現在基層,根子在源頭”。如果源頭預防不到位,矛盾就會不斷累積;如果初信初訪解決不好,就容易變成重復訪、越級訪,甚至演變為信訪積案。因此,我們必須牢固樹立“源頭治理、預防為主”的理念,把工作的重心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和事中化解上來。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信訪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我們要主動加強與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項目進行常態化風險評估,努力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要推動建立“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整合各方力量,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渠道,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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