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自查自糾工作報告
(2025年1月4日)
一、工作背景
根據集團《關于開展合同管理專項自查自糾的通知》(×集法〔2024〕18號)及市國資委“合規管理強化年”要求,公司自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簽訂并仍在履行或可能產生爭議的1,847份合同(不含勞動合同)進行了全面自查、交叉復查及整改閉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二、組織與實施
1.領導機制:成立以董事長為組長、總法律顧問為副組長的“合同自查自糾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法務部)。
2.專業力量:抽調法務、財務、審計、業務、信息化等32人組成6個檢查小組,外聘2名律所合伙人擔任顧問。
3.技術支撐:上線“合同風控模塊”插件,對OA-合同審批、用印、歸檔、付款4個節點自動抓取比對,實現100%電子篩查。
4.方法步驟:
(1)梳理清單:通過ERP、NC、紙質臺賬三渠道比對,形成1,847份合同底單;
(2)風險初篩:設置18項關鍵詞(“背靠背”“無限責任”“無爭議付款”等),自動標紅362份;
(3)人工復查:對紅色及隨機抽取10%共542份合同進行穿透式檢查;
(4)整改閉環:出具《整改通知書》97份,逐一明確責任人、措施、時限;
(5)建章立制:同步修訂《合同管理辦法》《授權審批清單》《合同示范文本庫》。
三、自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訂立階段
1.主體資格瑕疵11例:對方提供已注銷營業執照仍簽約,涉及金額1,034萬元;
2.授權簽署不合規23例:項目經理無授權或超越授權,最大單筆2,800萬元;
3.倒簽合同38份:實際履行時間早于簽署時間3個月以上,集中在工程施工類。